每经记者 宋钦章 每经编辑 张益铭
此前,第七批支付牌照有效期届满,这也是自《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首批面临续展的支付牌照。中国人民银行将如何安排此次续展,引起业内关注。如今,这一安排终于落地。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官网对该批次16家机构的支付牌照进行了更新。新版支付牌照的变化是:登记的业务类型按照《条例》进行了重新划分;登记的有效期更新为“2024年7月9日(过渡期至2025年7月9日)”。
例如,人保支付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抖音支付科技有限公司9家公司的支付牌照业务类型变更为“处置账户运营Ⅰ类”,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的支付牌照业务类型变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支付交易处理Ⅰ类”,乐刷科技有限公司的支付牌照业务类型变更为“支付交易处理Ⅰ类、支付交易处理Ⅱ类”。
支付牌照换新并不突然
此次支付牌照换新其实并非突然。早在7月1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部分机构已经拿到了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新版支付牌照。
而此次支付牌照换新的结果,主要与新实施的《条例》有关。
5月1日,被喻为非银行支付“基本法”的《条例》开始正式实施。7月26日,与之配套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发布并施行。同时,《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2号发布,以下简称“2号令”)、《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0〕17号公布)废止。
根据《条例》,非银行支付业务根据能否接收付款人预付资金,分为储值账户运营和支付交易处理两种类型,但是单用途预付卡业务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的支付业务。
《实施细则》进一步规定,原来的互联网支付,或者原来同时开展互联网支付和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的,归入储值账户运营Ⅰ类;原来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预付卡受理归入储值账户运营Ⅱ类,经营地域范围不变;原来的银行卡收单归入支付交易处理Ⅰ类,经营地域范围不变;原来仅开展规定的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不开展互联网支付的,归入支付交易处理Ⅱ类。
明年到期后将有变化?
同时,《实施细则》对过渡期进行了安排,为其施行之日至支付牌照有效期截止日,过渡期不满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考虑到17家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分别于2024年7月9日和2025年3月25日到期,距离《实施细则》施行日较近,为保障这两批次支付机构具有充足的准备时间,《实施细则》将其过渡期放宽至12个月。
博通分析金融行业资深分析师王蓬博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我看来,它的延长期只有一年,就是明年7月9日的时候就要到期了。那么到时候是还有5年的期限,还是说以后就是长期管理了,这个到时候肯定会明确。”
据了解,根据此前实施的2号令,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如果期满时续展成功,有效期再延长5年,以此类推。记者注意到,取代2号令的《条例》,以及配套的《实施细则》,并未提及支付牌照的有效期及续展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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