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秦胜南)7月2日,据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岩石股份(维权)”)公告,因子公司贵州高酱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高酱”)未依约支付工程款,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四局”)诉请判令贵州高酱支付工程欠款等合计4.05亿余元,上海贵酒在欠款内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公告显示,公司日前收到遵义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已受理原告中建四局与贵州高酱、上海贵酒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根据诉讼内容,此前贵州高酱与中建四局签订《贵州高酱酒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酱香型白酒技改项目二期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贵州高酱酒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酱香型白酒技改项目三期土建施工总承包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因贵州高酱未依约支付工程款,中建四局诉请判令上述合同解除,贵州高酱支付工程欠款、停工损失及逾期利息合计4.05亿余元,上海贵酒在上述欠款内承担连带支付责任等。
上海贵酒称,本案所涉工程欠款需双方最终确认,相关工程款计入在建工程,不影响企业损益。
天眼查显示,贵州高酱成立于2010年,注册资本3亿元,由上海贵酒控股,持股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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