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7月24日丨瑞诚中国传媒(01640.HK)公告,于2024年7月24日,该等卖方(Li Ye、Cong Peijin)与公司订立该协议,据此,公司已有条件同意购买及该等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出售目标公司创领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公告日期的全部已发行股本,总代价为8260万港元(可予调整),部分将透过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结算及部分以现金结算(可予调整)。

于完成后,公司将合法及实益拥有目标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而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因此,目标公司将入账列为公司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将合并计入集团综合财务报表。

目标公司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卖方A拥有80%及卖方B拥有20%。目标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直接拥有海南切客科技有限公司(一间于中国成立的外商独资有限责任企业)100%权益,而海南切客科技有限公司直接拥有(i)深圳市分毫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毫科技")100%股权;及(ii)杭州视研科技有限公司99.9%股权,而于本公告日期,该公司暂无营业。

深圳分毫科技为一间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经营其所拥有的流动应用程式,即二手电脑、通讯及消费电子产品及小配件("3C产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集团主要从事在中国提供广告服务。考虑到(i)开拓3C产品贸易业务的机会;(ii)收购目标集团拥有的完善的电子商务平台作为专有媒介,以增强集团的广告服务;及(iii)增强集团的收入来源,董事认为收购事项为集团提供一个绝佳的机会,以加强其广告业务及使收入来源多样化。

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而目标集团的账目将合并计入集团的财务报表。集团拟主要使用内部资源支付收购事项的现金代价。透过参考股份现行市价按发行价0.60港元配发及发行代价股份的方式支付部分代价,可减轻公司财务资源的即时负担,乃因发行代价股份降低本集团于完成后须就代价支付的现金款项,从而减轻即时重大现金流出压力,保障本集团的即时财务状况。

此外,应付代价现金部分的调整机制将为该等卖方提供上升潜力,作为完成收购事项及促进集团未来发展的激励。